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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16省区!一批仓储保鲜冷链设施,将入驻农村时间:2020-04-26 为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,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“最初一公里”问题,4月16日,农业农村部下发《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。 将在哪些地区实施?建设成啥样? 建设目标 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,到2020年底在村镇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。 实施区域 2020年,重点在河北、山西、辽宁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新疆16个省(区、市),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地区,选择产业重点县(市),主要围绕水果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。 根据《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农计财发〔2020〕3号)要求,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相关资金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。 |